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权。依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
我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真正确立了我国的质押担保制度的是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担保法》,其中包括关于股权质押的内容。2007年10月1日开始
担保法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
区别如下:(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3)股权出质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公司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的,就可以对股权进行出质,并且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
在日常生活中,为了融资,将自己名下的股权进行质押,从银行或第三方平台获得资金。包括向银行或第三方借款,办理股权的质押。股权质押的标的物,就是股权。股权是股东因出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需要的材料有: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3.出质人所在
股权质权的实现须质权有效存在,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禁止流质,实现的方式是根据《担保法》第71条规定,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程序是以出资
股权被股东质押后,债权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质押的股权进行保全的,但要通知质押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
股权质押贷款因其风险较大,质押人很多时候会无力归还股权质押贷款,此时,质押人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如下:通过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股权质押权利,同时结合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