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即股权的赠与在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有关公司登记文件以及其赠与协议未进行公证的,股权赠与可以撤销。
所谓股权赠与,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权无偿地给予他人。 股权赠与的撤销应当适用有关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可见,赠与人撤销权的行使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赠与财产交付前的撤销权,另一种是赠与财产交付后的撤销权。而法律规定赠与物需要进行登记其所有权才能发生转移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力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具体要看股权赠与合同履行的阶段。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可见股权的赠与在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有关公司登记文件以及其赠与协议未进行公证的,股权赠与可以撤销。
股权赠与的特殊法律规定包括: 1、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2、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3、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赠与是否交税视情况而定: 1、通过继承无偿赠予股权,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无偿赠与获取的不征税的股权再转让的,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其他情形,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股权赠与是需要工商局办理变更才能生效的,未登记可以撤销赠与协议,但经过公证的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只要是有效的,有效期没有限制。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股权属于登记生效的权利,即股权的转移必须要办理相关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方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