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迫签字的协议不一定无效,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被胁迫订立的遗嘱是无效的。被继承人可以撤销或者重新订立遗嘱。遗嘱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而且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当是自由的、无外在干扰因素的、能够完全反映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遗嘱人被他人胁迫欺骗所订立的遗嘱必然不能真实地反映遗嘱人的意愿,不受法律保护。
胁迫签字的协议不一定无效,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受胁迫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诈骗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受胁迫的一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就不能再以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而只能按离婚诉讼程序处理。因此,受胁迫的一方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强奸罪中的胁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使其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情形。强奸罪的量刑规定是:一般判处刑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抢劫罪的胁迫情形主要包括明示的胁迫;暗示胁迫,被胁迫人没有交付财物;暗示胁迫,造成了被胁迫人的精神恐惧,迫使其当场交出了财物。抢劫罪中胁迫的特征主要为暴力性,即有必要以要对被害人施行损害行为相恫吓为基本内容;当场性,即胁迫的意图是为了当场迫使被害人交出资产。
强奸罪中胁迫的认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实施了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或者利用迷信进行恐吓、欺骗,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权以及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迫害等,迫使妇女忍辱屈从,不敢抗拒的就认定构成胁迫手段。
所谓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胁迫的核心是足以引起被害妇女的恐惧心理,使之不敢反抗,从而实现强行奸淫的意图。 既可以直接对妇女进行威胁,也可以通过第三者进行威胁,既可以是口头胁迫,也可以是书面胁迫,既可以以暴力进行威胁,如持刀胁迫,也可以以非暴力进行威胁,如以揭发隐私、毁坏名誉相胁迫。 需要注意的是,利用教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利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不能一律视为强奸。 问题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这种特定关系进行胁迫而使妇女不敢反抗,而不在于有没有这种特定关系。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会按照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