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胁迫婚姻的关键是看结婚是否双方自愿,并且有没有强迫结婚的情形,有强迫男女结婚的就属于胁迫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
构成胁迫必须具有以下几个要件:1、须有胁迫的故意。所谓胁迫的故意,包括了胁迫行为人有通过胁迫行为使被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并基于恐惧心理而为意思表示的故意。2、须
1、受外界因素所致,不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的遗嘱,算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按继承法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遗嘱。2、胁迫,指以给他人的人身或者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
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
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
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
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撤销的事由是因受到胁迫而结婚。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的人身权利,也是婚姻法的首要原则。结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一个重要方
可以证明胁迫婚姻的证据有: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其中只要涉
判断婚姻是否受胁迫: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胁迫行为,这种行为足以达到让被胁迫者产生恐惧,或直接现实地对被胁迫者进行身体上或精神的伤害。2、行为人的胁迫行为具有违法
当事人在受到威胁而结婚时,其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并不是出于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这就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因而法律赋予受胁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