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双方都同意才可以。 夫妻俩如果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双方共有财产分割分配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两位达成的离婚协议,各自证据单独照片几张,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