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因此代通知金是不能按自然天算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