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并不是完全的自由,其中还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否则的话就有可能被撤销取保,然后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保外就医还是需要坐牢的。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按照有关规定,我国对身患重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即根据罪犯病情,决定保外就医的时间为半年或一年。期满前,监狱派干警考察或发函调查,如果病情基本痊愈,应及时收监执行;如果病情尚未好转,需继续治疗的,要依法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手续,每次可以延长半年至一年。
保外就医不等于就有了人身自由。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条规定,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外就医可以外出,但是必须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日常性考察。保外就医是在监狱外执行刑期的一种方式,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犯罪分子出现严重的疾病或者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监狱可以为当事人申请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