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是年满18周岁,经济独立、并有单独的门牌号(房屋产权登记证书)等; 2、当事人具体可事先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