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使用范围为: 1、女职工不能从事劳动法规定的禁忌劳动,比如不能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各种劳动。 2、公司对女职工要进行经期保护,孕期保护,产期保护和哺乳期保护。比如不能安排怀孕超过7个月的女工作人员在夜间劳动或者延长8小时外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民事权利。
机动车车损险的保险责任:1.碰撞、倾覆。碰撞是指保险车辆与外界静止的及运动的物体发生的意外撞击。2.火灾、爆炸。3.外部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行驶中平行坠落。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内涝、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子照料的情况)。6.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车损。此项收费的最高补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房产三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大致包括门诊补偿、住院补偿以及大病补偿三部分。 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消费者协会投诉受理范围:消费者协会主要受理下列两类投诉: (1)消费者对购买的生活消费品的质量、价格、安全、卫生计量等方面的投诉; (2)消费者对于服务质量及其价格等方面的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第三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12369举报范围:1、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2、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3、一些并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例如城市垃圾处置,12369并不会派专人到现场,而会转给有关部门来处理。
新生儿医保卡报销范围主要包括普通门诊费用、大病门诊费用、住院费用等,具体以当地的医保报销政策规定为准,只要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均可按比例进行报销。 不过,新生儿医保卡报销有一定的起付线和比例,并不是全额报销的,且报销还需要提供报销材料,如就诊记录、费用清单、发票、银行卡等。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专利申请技术领域有哪些如下:(一)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二)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三)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不同专利申请的类型的区别如下:专利授权时间: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3年左右。实用新型专利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1年左右。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权通常需要的时间为8个月左右。”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等。中国的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分为四级,即设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并设军事、水运等专门人民法院。中国的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和市辖区的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州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