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收回。被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个人是无权收回的,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国家征用的土地,公民是无权收回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