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根据该法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你所在单位占有你的奖杯及荣誉证书并无正当理由,因此,该单位应及时返还
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你所在单位占有你的奖杯及荣誉证书并无正当理由,因此,该单位应及时返还
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你所在单位占有你的奖杯及荣誉证书并无正当理由,因此,该单位应及时返还
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你所在单位占有你的奖杯及荣誉证书并无正当理由,因此,该单位应及时返还
非法侵占他人荣誉:是指对他人获得的荣誉,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进行冒领、强占或偷窃。 根据法律规定,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的权利。 荣誉是对公民的一种精神鼓励,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公民已经获得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区别如下: 1.行使权利的主体不同:荣誉权的主体是曾经获得光荣称号,又或者是嘉奖的民事主体;名誉权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所有人。 2.客体不同: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称号、证书等;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荣誉权一般通过否定、贬低荣誉等的方式进行侵害,名誉权一般通过侮辱诽谤进行侵害。
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我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向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签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