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荣誉称号记载有错可以要求更改,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荣誉称号记载有错可以要求更改。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次,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是国家最高荣誉。国家勋章主要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国家级荣誉称号主要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