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个药品经营企业都应该到当地药监部门进行药品采购、销售人员进行备案。 二,经营企业药品销售人员备案制度是指:(以江苏泰州为例) 1,核查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法人委托授权书、劳动用工合同、身份证等材料,建立企业销售人员基础数据库。 2,对未经登记备案、超出授权范围、伪造经营资质等从事非法活动的销售人员,一经发现,即记入“药品销售人员黑名单”,并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同时,将非法销售药品的相关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等一同列入“药品经营企业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3,是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全面清查销售人员,一律不得为未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的销售人员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可以继续使用,要办理的话方法如下:1、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法人代表等变更的,应自批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申请变更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填写《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或法人变更登记表》,州(县)医保局自收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或法人变更登记表》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公布,申请变更的零售药店可在三个工作日后查询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