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作品的构成要件有下列三方面:第一,要具有独创性,是作者独立构思完成的,具有原创性的,具体的内容或表现形式和别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相同。第二,著作权的作品是作者的思想或是情感的具体表现,即不是作者单纯的思想或着是情感,而是具有客观的表现形式。第三,具有可复制性,可以用物质复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智力成果。
作品的分类标准有:确定著作权归属时,根据作品的创作或发表的情况,将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合作作品、假名作品、隐名作品、作者不明的作品、职务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