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被监管人罪由以下要件构成:侵犯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虐待被监管人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