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1、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监管人的人身权利和监管机关的正常活动;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监管法规,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行为;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