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主要是有捏造事实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报假警不一定会被拘留。报假警情节比较严重的,会被罚款和行政拘留;屡教不改,后果严重的,会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五)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招聘岗位和实际岗位不符是否违法,要具体分析: 1.用人单位网上发布的职位信息如果与事实不符的,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 2.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事实与劳动合同约定不符的,公司需要承担法定责任;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根据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通过民间调解机构与公司调解,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一审结果不服的,还可以上诉。
卖家虚假宣传可以要求赔偿。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目前查询营业执照真假有两种方式:1、到营业执照上标明的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2、在互联网“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目前该系统支持企业名称和注册号查询。
对于企业虚假宣传的行为人,可以向工商管理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虚假应标的内容,所谓的虚假应标就是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论是否达到中标或者成交目的,其行为是违法的,都可以向财政等监管部门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虚假陈述的认定标准是:伪造、变造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在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已履行举证义务后,仍虚构法律关系及相应事实进行抗辩的;就案件事实的陈述前后不一、存在重大矛盾且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在主张己方权利时,隐瞒对方已履行部分或者全部义务且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等。
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属于偷税行为。 其处罚是: 1、由税务机关追缴行为人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2、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缴纳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