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虚拟财产,夫妻双方应该协商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应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我国民法典是目前世界上第一部对虚拟财产作出规定的法律。随着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发展,虚拟化和数据化已经成为了时代的标志,数据作为智力创造的结局,既具备商业价值,也具备人格权的性质,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保障人民的数据信息财产,民法典明确把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纳入民事权利保护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国的民法典,是目前世界上第一个对虚拟财产作出规定的法典。规定民法的调整对象是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就是把财产关系放到前边,人身关系放在后边的位置。民法典总则编把这个调整范围的规定反过来了,调整为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体现了人文主义的特点和立场。在人格权编中,草案特别强调人格尊严的地位,保证每一个人享有人格尊严,在社会当中有自己的独立的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虚拟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装备、人物、皮肤等游戏虚拟物品虽然是虚拟数据,但这些物品的取得,游戏用户需要投入时间和金钱,具有财产属性,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游戏运营公司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保障游戏用户虚拟财产的安全,比如设定密保、绑定手机均是常见的安全保障措施。在游戏用户虚拟物品发生被盗、丢失等情况时,游戏公司作为专业运营商,应当有通畅的沟通渠道,及时果断的处置措施,及时冻结账号、备份数据、追踪虚拟物品流向,既避免用户损失扩大,也便于事后司法机关的调查。
网络虚拟财产侵权类型主要是财产占有以及财产损坏。财产占有就是以违法的方式将受害人的账号虚拟财产转移到侵权人账号里面。而财产损坏就是讲虚拟财产卖掉或者销毁。
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网络虚拟财产侵权有: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等等。 (一)侵害人格权。 1、盗用或者假冒他人姓名,侵害姓名权; 2、未经许可使用他人肖像,侵害肖像权; 3、发表攻击、诽谤他人的文章,侵害名誉权; 4、非法侵人他人电脑、非法截取他人传输的信息、擅自披露他人个人信息、大量发送垃圾邮件,侵害隐私权。 (二)侵害财产利益。 (三)侵害知识产权。
虚拟财产在法律上是具备继承权的。虽然我国法律目前对于虚拟财产的继承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根据一般的法律原则和相关司法实践,虚拟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形式,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并且可以依法继承。
虚拟财产被他人盗窃,起诉窃取人的办法:被害人应当先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在侦查终结后,依法将案件移送给人民检察院;再由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最后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追责的,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