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看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解除权。
代位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发生上的法定性,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法定的,其发生根据和行使规则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2、目的上的自益性;3、效力上的代位性;4、性质上的实体性,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撤销权的行使应当注意的事项有:1、要了解构成撤销的事由。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的法定撤销事由包括重大误解和受胁迫订立合同等;2、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3、要把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即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级政府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关和其他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刑法、民事等基本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作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与该等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1)留置权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对方的财产。不是依照合同或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占有的不是对方的财产,不能作为留置财产,不产生留置权。 (2)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被留置物有牵连关系。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务人所负债务与对留置物的占有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发生。如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占有加工承揽物。
监督权是我国现行宪法所确立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的是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行使其权利的方式主要有: 1、信访举报; 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3、监督听证会; 4、民主评议会; 5、网上评议。 监督权的概念具有比较复杂的内涵。现行宪法第41条第1款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一般认为,该条款中的“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实际上构成了监督权的具体内容。 监督权的内容,其实质部分基本上只属于或相当于传统宪法学上的请愿权,即人们就损害的救济、公务人员的罢免、法律的制定或改废以及其他各种有关公务的事项进行请愿的权利。 请愿权在权利的司法救济制度尚未完善,人民的参政权受到限制,甚至言论自由也未完全确立的时代曾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现代国家,随着上述的各种法律制度以及基本权利得到确立,其重要性渐趋式微。 监督权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监督权包括公民直接行使的监督权和公民通过自己选举的国家代表机关代表行使的监督权,另外,公民的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的性质。
当汇票的付款人拒绝付款后持票人可以行使其追索权。根据法律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或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没到期的如果出现付款人或者承兑人死亡,逃匿等情况的可以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