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分红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权利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取回权,应当在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或者和解协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收购人未按照本法规定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义务或者擅自变更收购要约的,责令改正,
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3、累计投票制;4、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5、双重多数标准通过。《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
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公司法》(修订草案)第34条第2款将这一规定修改为“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一百零三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
既然是法定职权,股东会的职权只能由股东会行使,有些事项时必须由股东会作决定才有法律效力,不存在股东会的职权授权董事会行使的情况,但是董事会是对股东会负责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七条,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七条,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给予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