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权是由法律规定的,所以,法律规定派出机构有行政处罚权的,可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有以下三类:一、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必须由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权按授权的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并成为适格被告。但被授权的组织必须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