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行政复议时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通常而言,申请行政复议并不能对此前已经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发布日期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交通管理部门应自所涉事件发生的现场勘验开始起算,在此之后的十个自然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行政复议维持原判的,原行政机关及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均可受理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诉讼的对象应该是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管辖权属于由该机关所在地法院,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复议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作出决定以及送达。关于受理的规定有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书面复议制度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和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以及有关被申请人作出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据进行非公开对质性的审查,并在此基础上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制度。 书面复议制度的基本内容有: (1)复议机关主要通过对书面材料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 (2)召集复议当事人可以单方进行,也可以采取听证方式; (3)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如审理重大、复杂复议案件)可采用开庭形式审查。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且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的,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中止一般是没有明确时间限制的。 行政复议中止是指复议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对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 复议实践中,复议机关往往因为出现某些特殊事由而无法正常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但又不能因此撤销案件,在此情况下复议机关可以通过复议中止制度暂时中断行政复议程序,待影响案件审理的事由和因素消除后,再恢复对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审查。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法律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申请海关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