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诉讼的审理条件: 1、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这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前提条件。 6、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 行政赔偿诉讼的程序: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 六、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
行政赔偿诉讼不需要先行确认行政行为是否违法。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情形的,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对此法律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