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的补充协议双方补充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的私人行为,原则上不具备法律效力。或者说,充其量只能作为法院参考的依据,不作为判决唯一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离婚协议补充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该协议是否符合生效条件。只有符合以下的3个条件,那么该离婚协议补充协议才有效: 1、离婚协议补充协议的订立方要具备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2、离婚协议补充协议表达了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无效的。 另外,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补充协议需要夫妻双方签字才会产生法律效力,一方签字没有效力。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补充协议对之前合同有效。补充协议是对之前合同内容的补充和说明,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交了定金是可以退的,但要看情况。这取决于双方在支付定金时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明确说明,一般可以退款。也可以和双方协商。如果因开发商原因不能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相应的定金。但是,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开发商没有相关隐瞒,只能单方面索要定金,应该按照认购书中的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达成一致,可以积极与开发商沟通协商。
遇到房子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可以诉讼,如被征收人对人民政府或房屋征收部门给出的征收安置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
主合同解除后,补充协议是否还有效,要看情况。如果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的内容相互独立的,主合同无效的部分不影响补充协议的,则补充协议仍有效;但如果主合同中无效的部分,与补充协议的内容一致的,则补充协议也无效。
补充协议不算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 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是无效合同,阴合同如果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的,属于有效合同。
主合同没签补充协议是否有效,看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2.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关于离婚协议是否可以补充:如果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都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增加相关内容。由于离婚协议此时尚未生效,只要双方同意对协议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双方就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但是,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签署,离婚登记程序已经完成,则不能通过补充内容的方式推翻之前的协议。如果签订的离婚协议确有重大问题,如财产未分配等,必须及时处理。具体而言,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损失的财产较少,那么双方可以采取协商的形式,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果双方都起诉了法院,如果涉及的财产很大,双方在谈判和处理方面有困难,他们可以去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同意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