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没签合同离职,为什么老板非要补签劳动合同和离职书
暑假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的,老板之所以会主张补签劳动合同和离职书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以及不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