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2001年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
单位不给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补缴程序:1、社保经办人员带单位社保证、公章、支票或者现金办理。2、先填写补缴申请表,盖单位公章。3、由社保补缴窗口计算需要补缴的费用,当场用支票或者现金补缴。4、补缴并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当月欠费的补缴按正常单位社保缴费额收取,次月补缴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社保补缴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补缴1-3月份的滞纳金是从3月份开始计算,补缴3月份的滞纳金从5月开始计算。
社保不能一次性缴满15年,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还没有交满15年,那么是无法通过一次性补缴来退休的,因为现在已经不再允许这样操作了。当然,可能还有一些地区性的政策,还允许一次性补缴。
有权要求单位补缴,无法补缴的,要求公司按照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费用标准给与经济补偿。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每作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
公积金可以补缴。 公积金能补交,具体如下: 补缴条件: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补缴手续: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可前往社保局进行办理。
补缴养老保险有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公式为,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乘以欠缴天数乘以万分之五。投保人断缴时间越长,所需要缴纳的滞纳金就越多。如果是由于投保人所在单位的原因造成养老保险的断缴,那么断缴产生的滞纳金就应由投保人所在单位来负责。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请您携带以下必备材料进行社保缴纳手续的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解除或者终止与原用工单位劳务关系的相关证明; 3.填写并提交“城镇居民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申报表”,然后前往大厅柜台办理具体缴纳事宜; 4.对于那些在确实无力按时全额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的城镇用人单位中谋求职业且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务关系的劳动者,当其本人提出申请并且得到单位认可之后,就可以按照个人参与投保的方式来加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之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人员绝对不允许通过个人途径进行之前未予足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补缴工作;如果确实需要进行这类操作,那么应由单位履行相应义务,填写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申报表以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用明细表两份表格,并提交给社保局,单位以此名义进行补缴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