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仅限于成年子女,这里的子女应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或继子女,也就是说被赡养人指的是自己的父母,并不包括公公、婆婆或岳父、岳母。不过从道德伦理上分析,“养儿防老”的观念深深地植入了我国六十年代及以前的父母。作为儿媳妇在与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就自然成为了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人了。
被赡养人指的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