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带些什么证件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离婚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结婚证等重要证件、本人免冠照片,以及双方签订的自愿离婚的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当事人双方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一份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相关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予以离婚,并登记备案,当事人完成相关手续后,等待离婚证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