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后丈夫要抚养权能否得到支持
离婚一年后,丈夫要抚养权,可以向法庭提供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和事实依据,最后由法院判决抚养权是否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具体而言,已经离婚了的丈夫想要要回子女的抚养权,可以有两种途径来要回抚养权:
1.一是与前妻成达一个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将子女的抚养权交由前妻变更给丈夫,同时约定变更抚养权后抚养费的支付等。
2.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并提供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和事实依据,最后由法院判决抚养权是否变更。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情形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