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被告不包括其他股东。 股东有权依法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的情形有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公司解散的几种情形: 一、公司章程规定解散。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股东请求法院解散。 四、受行政处罚解散。 五、被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六、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后清算的方式: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且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司法判决解散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请求解散公司的股东必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达到百分之十以上、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无其他办法解决等。
股东在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时候可以要求解散公司。申请公司解散的股东应当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公司股东联系不上应该采取以下方式解散公司: 1、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无法作出有效股东会决议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申请解散公司的条件有:(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死亡,其合法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该死亡股东的股权的,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死亡,其股权会因继承转移给合法继承人,其他股东此时可以根据《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提请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股东会能解散公司,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