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一般来说,无论什么原因,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 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但如果双方劳动合同有约定支付方式,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 实际操作上,公司出于财务方面的便利,辞职所在当月工资,公司通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发放。就是说,在职的时候工资什么时候发,辞职当月的工资也在通常工资发放日那一天发放。
“解散公司诉讼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申请股东须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3、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其他途径解决; 4、公司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没有签合同,公司解散可以享受赔偿。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相反,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在公司解散时,未签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的权利主要有: 1、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2、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未超过仲裁申请时效的,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最多11个月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有以下事由,合伙企业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注销后,商标可以在法定期间内转让,但是应当保留相应的材料作为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解散债权人委员会在完成清算前,不能被解散,一定要等到所有债权全部清理完成后解散。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1、依照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进行赔偿。2、赔偿金额超过实际损失额的1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3、负赔偿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承担超过其总资产的赔偿金额。
合伙企业退还财产的方式有: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而不是以何种方式出资,就退还相应的财务。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公司司法解散须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3、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