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公安机关的搜查证,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 2、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这里所说的紧急情况,在侦查实践中是指:(1)身带行凶、自杀器具的;(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3)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在这些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搜查的审批手续,所以,允许以拘留证、逮捕证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