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和程序,工具罪构成共同犯罪。 《刑法修正案(七)》第9条第1款在刑法第285条中增加1款作为第2款,扩大了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护范
涉嫌犯罪。量刑根据危害程度、是否自首、是否立功、认罪悔罪态度综合判断。
大家请注意: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即网络服务渎职罪。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
以上行为并不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而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3万多元,属于数额较大,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法定刑。根据《中华人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
以上行为并不属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而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3万多元,属于数额较大,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法定刑。根据《中华人民
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破坏计算机系统罪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 2、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