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分手的礼金需要分情况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订婚后分手,彩礼一般是要返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返还彩礼,查实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等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订婚与领证没有必然的先后顺序,订婚只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一种仪式,也是中国人都喜欢的一种风俗。双方把结婚日子选定,在婚礼前把结婚证领了就行了。至于领证是我们国家的一种法律制度问题,这与男女双方订婚与否无关,所以订婚与领证没有先后顺序的。
订婚产生纠纷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公平判决。如果是以为彩礼产生纠纷的,那女方应该返还彩礼,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是一方不愿意结婚的,那另一方不能强迫其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