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无论是否作了公证,
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不作为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我国《婚姻法》第1
口头遗嘱订立的条件《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所有财产做出的不作为婚后共有财产的约定对婚前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作出约定在婚前、婚后均可办理,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我国《婚姻法》第1
订立代书遗嘱需要的条件是: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3、代书人、见证人和
订立公证遗嘱本质上就是将已订立的遗嘱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就可,办理遗嘱公证按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
《继承法》规定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立法本意是为了确保录音遗嘱的真实性。同时《继承法》第18条对见证人的资格作了规定:“下列人员
订立代书遗嘱需要的条件是: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3、代书人、见证人和
口头遗嘱订立的条件《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