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依法成就的遗嘱都是有有效遗嘱,遗嘱的种类分为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公证遗嘱在效力上可以排除其它遗嘱效力。同时,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必为书面或录音遗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
订立劳动合同要遵循的原则有: 1、合法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目的必须合法、内容必须合法、程序与形式合法; 2、公平原则,要求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及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上应体现公平; 3、平等自愿原则; 4、协商一致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
订立二手房转让居间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为确保房屋买卖成交,买方需在签订合同前交付承购意向金; 2、委托成功,买卖双方均按房屋成交价的1.5%比例支付佣金给中介方; 3、要写明转让居间房地产的详细坐落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如不符合合同目的的,可以拒收。《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合同的订立,从法律上可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
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对书面形式作出了进一步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计费的确定。当事人列明设计项目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 2.定金条款的理解和适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5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订立合同的根据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