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机动车撞了非机动车就一定要认全责,助长歪风
并不是机动车撞了非机动车,就一定要认全责,但是现实中,确实存在这种情况,主要原因以下几种:
1.电瓶车它是属于弱势方的,或者叫弱势群体,有明文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便是机动车没有任何过错,也必须承担责任。只是有个限额,这个责任不超过10%。
2.以人为本,保护弱势群体。只有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发生的交通肇事,开车的这一方才能免除承担民事责任。说得好听点就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保护弱势群体。
3.电瓶车赔不起,不如让汽车保险赔。汽车一般它都是会买商业保险的,假如判定汽车不是全责,就需要电动车负担汽车方部分的修车费用了。
4.电瓶车的责任难判定。除了刚才说的那两种原因之外,还有一个比较让人头疼的问题,目前基本上也是无解,就是电瓶车的责任是非常难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