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其他证据。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出生时间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当其他证据与出生证明或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不一致的,以其他证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