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比如罚款、拘留等。
公司工资拖欠30天以上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所以,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非,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寺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 因此,基于《公司法》条文,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章盖两次重影有效。如果是同一个公章,在合同中盖两次,并且合同中没有约定关于盖章的特殊要求,这是有效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最后立的遗嘱最有效力。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遗嘱人生前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公职人员贿赂金额多少为定罪如下: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按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或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四种特定情节之一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对恐怖活动组织的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由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予以公告。 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外交部门和省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对于需要认定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应当向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
治安寻衅滋事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行为人战意蔑视社会道德、国家法纪、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 观上出于故意;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 但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财物。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有以下三点: 1、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 、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3 、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