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认购协议时交纳了认购金的,能不能退款依据认购协议的约定而定,如果不是买受人原因造成不签订正式合同的,可以要求退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认购合同有法律效力。认购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认购合同的内容一般也符合法律对合同条款内容的规定,因此认购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因为定金具有担保属性,所以不可以退。但可以在日后的交易过程中充当价款。但如果是因为对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或者无法依约履行合同的,则可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商品认购时交付的定金的退还:1、若是开发商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并且进行赔偿;2、若是购房人仅因自身主观原因不订立买卖合同,不能要求返还定金。
购房可以代签合同。如果代签是经过被代签人委托的,则代签的购房合同有效。如果代签是没有经过委托的,则代签的购房合同效力待定,事后经被代签人追认的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
定金未付完,认购合同依然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因此,认购合同的效力并不取决于定金是否完全支付。只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它就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