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主要是可以减少税收,市面上,一些公司秘书、商业服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预先成立很多名字受欢迎的空壳公司,贩卖给未来的客人,从而达到以空壳公司名义持有个别投资物业,达至减少印花税额,享受更多扣税额的目的。
设立公司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企业名称预核准(工商管理局)。需要资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投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第二步:去银行开立验资用临时存款账户。 第三步:注入资本并验资。 第四步:正式登记(工商管理局):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验资证明。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前置审批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等相关材料。
设立公司是否能全部用实物出资。现行《公司法》已经取消了货币出资比例限制,而且现行《公司法》规定,股东是否能用货币出资,也是否能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是否能用货币估价并是否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所以设立公司是否能全部用实物出资。
设立公司可以全部用实物出资。现行《公司法》已经取消了货币出资比例限制,而且现行《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所以设立公司可以全部用实物出资。
设立分公司无需备案。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