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第二,有合伙协议。第三,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第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第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二)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有限责任制企业需要有公司章程;二是公司章程由企业的全体股东的参与与意见,是全体股东的共同决定的结果。 (三)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采取分级登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行要求企业有合理的组织架构。 (四)有公司住所。公司需要有相应的办公场所。 (五)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要求。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三)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架构。(四)有公司住所。(五)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要求。
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合伙人数应不少于2人。若出资人只有1人,则是独资企业而非合伙,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需要能承担无限责任。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 1、是专业的破产清算公司的,员工由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有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 2、有经营场所,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3、依法进行了工商登记。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是:(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