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毒品犯罪案件诉讼中作证的证人,人身安全往往面临危险,相关部门应该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来保护证人的安全: 1、不向外界公开证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方式来出庭作证; 3、对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人员进行筛查,防止特定人员与其接触; 4、对证人的人身和住宅做专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