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在刑事诉讼被告人享有以下主要诉讼权利: ⒈有权参与法庭审理,有权了解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 ⒉有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 ⒊有权对一审判决、裁定提起上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申诉。 ⒋运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⒌有获得辩护的权利。 ⒍申请回避的权利。 ⒎对于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和有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⒏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不得被确定有罪。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除享有诉讼参与人共有的诉讼权利以外,还享有以下诉讼权利:1.对侵犯其合法权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查获犯罪、惩罚犯罪,保护其合法权利。2.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请求人民检察院责令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3.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4.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5.如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予追究的,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6.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7.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的,有权提出申诉。
名义债权人可以起诉,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情况下,债权人为实现债权,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债权而产生的纠纷。
诉权与诉讼权利,二者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诉权是诉的法律制度确定当事人诉讼的基本权利,是诉讼权利的基础;而诉讼权利则是诉权的具体表现形式。享有诉权的人进行诉讼,必须要有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体现一定的诉讼权利。两者的区别:诉讼权利是程序法上规定的从事诉讼活动的一系列权利;而诉权是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法律所确定的有权进行诉讼的权利。实体法确定的权利是诉权的实质;程序法确定的权利是诉权的形式。
证人诉讼告知书就代表着自己是证人,有权利对这个案件进行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证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如下: 1.要求提供作证条件和保密的权利 检察机关应当保证你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你保守秘密。如果你的作证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你有权要求保密。 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及获得翻译的权利。你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如果你是聋、哑人或者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检察机关应当为你聘请通晓聋、哑手势或者当地通用语言文字且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为你提供翻译。
被害人收到告知书后,可以依据法律提出相应主张。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期间,被害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被害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的决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出申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向被告人发问,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上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等。
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应当写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既享有权利,也承担相应的义务。现将被告人在第一审程序中享有的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告知如下。然后写明被告人的权利,被告人的义务,具体包括有权获得辩护,接受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讯问等。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