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应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
准予离婚的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破裂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首先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诉讼地位为原告和被告,被告人是刑事诉讼中的称谓。 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出席,法院会公告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法院拘传被告还是未到庭的,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缺席判决。一般情况法院都不会对案件采取缺席审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25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诉讼办离婚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诉讼离婚中法院判决的必要条件有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男方诉讼离婚不需要女方同意,法院受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会判决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确保符合起诉条件,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避免被告两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2、规范书写起诉状; 3、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 4、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
诉讼离婚的流程是: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
登记离婚协议与诉讼离婚协议的区别: 一、程序的区别; 二、性质的区别; 三、效力的区别。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