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的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然后由败诉方承担。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可以在判决书中写明,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如果胜诉,诉讼费用将由对方承担,如果败诉,那么还是由原告承担诉讼费用。
民事案件一审的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按案件类型和案件的标的金额来收取;二审的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按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来收取,具体由各省市的价格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规定。
确认合同效力案件如果涉及到财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未交诉讼费直接开庭可能是因为什么事由免交或者缓交。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起诉必须交纳诉讼费。如果有法定事由可以免交、缓交,可以免交、缓交。所以只要有法定事由免交或者缓交了诉讼费,不交纳诉讼费完全可以开庭的,是否交纳诉讼费不是立案的前提和条件。
交不起诉讼费的,按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等司法救助。但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现在分别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免交、减交、缓交的情形,以便大家根据自身的情况去做选择。可以申请免交诉讼费的情况有四种: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可以申请减交诉讼费的情况有三种: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可以申请缓交诉讼费的情况有三种: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诉讼费不是律师费。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所收取的报酬。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委托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仍须委托人承担。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鉴定人等其他辅助人员为出庭所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等与诉讼相关的费用。因此,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诉讼费是基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产生的必交费用。律师费是可协商的,诉讼费是不可协商的。当然符合减免缓的情形,是可以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的。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 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其中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依法需要交纳的受理费;(二)申请费,主要指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破产等程序需要交纳的;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另外,有些情况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
二审不用收取诉讼费的。免收诉讼费的情况只有以下几种: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
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人民法院应当将预收的诉讼费用退还原告,再由人民法院直接向被告收取,但原告自愿承担或者同意被告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