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诉讼费不会立案。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 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撤诉还要交诉讼费,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法律依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离婚诉讼费用的收取标准有以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院一直不退诉讼费拿着申请退还诉讼费申请书去找法院,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三条,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
刑事申诉受理机关不收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告预先交纳的,如果胜诉了,法院会退还诉讼费用,然后由败诉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交通事故的起诉费,但也有特殊的情况是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比如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导致的诉讼,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承担。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66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