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费中,法院要收多少钱法院首先要收一笔案件受理费,那么具体是多少钱呢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
《诉讼费缴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
离婚房产纠纷诉讼费按照房产的价值进行计算,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
离婚房产纠纷诉讼费按照房产的价值进行计算,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按照财产价值收取,如果是债务则按照债务数额收取。《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
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
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
1、继承诉讼的诉讼费先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
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
1、继承诉讼的诉讼费先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