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撞伤以后误工费是好了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不管是受害人,还是加害人,都对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以及误工的时间是怎么认定比较头疼,更有甚者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支付的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以及死亡受害人的家属办理丧葬事宜导致的合理的误工损失。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 1、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诊断证明上写明的休息时间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为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收入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提供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计件工资没活有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产生误工费的,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
造成人身伤害后没有住院,但造成受害人误工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误工费。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的费用。
计件工资没活有误工费。
误工费通常存在于人身损害赔偿之中,所以财产损害赔偿中不保护误工费。
工伤赔偿里没有“误工费”这一项,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对于受工伤的职工,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还是会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