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后误工费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误工证明由用人单位开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
增加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对变更诉求的问题进行应对,如原诉求数额过低或计算错误,申请变更的,应予以准许。对于改变原诉请求权的变更诉求,应不予准许。
学生误工费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因为学生还不符合劳动主体资格,学生的日常开销也不是由学生自己来承担的,就算没有发生车祸,学生在平时也不会产生所谓的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
交通事故无人受伤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费。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
交通事故出租车误工费时间计算是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
工地停工误工费赔偿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
工伤期间企业老总误工费的计算是应当按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交通事故肇事方一般没有误工费,作为过错方应该承担对方包括误工费在内的赔偿。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两者责任主体不同。误工费由侵权人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 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
误工费的时间长短,是以受伤情况轻重而定,一般以医院的病假条为准,如果是轻伤医院开给你7天病假条; 误工费就以7天为算,7天后伤未好,再开3天病假,误工费期限就为10天,误工费按当地工人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